湖北省新華書店(集團)有限公司枝江市分公司2025年度房產招租公告
湖北省新華書店(集團)有限公司枝江市分公司現對其擁有的房產:馬店路44-1號,馬店路44-2號,馬店路44-3號,馬店路44-4號,馬店路44-5號等進行公開招租。招租方保證所提供房產招租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一、招租方及招租標的
(一)招租方:湖北省新華書店(集團)有限公司枝江市分公司
(二)招租標的簡介
1、馬店路44-1號,不動產權證號:鄂(2020)枝江市不動產權第0005428號。該出租房產位于馬店路44號,磚混結構,面積137.58平方米;
2、馬店路44-2號,不動產權證號:鄂(2020)枝江市不動產權第0005428號。該出租房產位于馬店路44號,磚混結構,面積73平方米;
3、馬店路44-3號,不動產權證號:鄂(2020)枝江市不動產權第0005428號。該出租房產位于馬店路44號,磚混結構,面積109平方米;
4、馬店路44-4號,不動產權證號:鄂(2020)枝江市不動產權第0005428號。該出租房產位于馬店路44號,磚混結構,面積109平方米;
5、馬店路44-5號,不動產權證號:鄂(2020)枝江市不動產權第0005428號。該出租房產位于馬店路44號,磚混結構,面積109平方米;
二、招租期限及租金底價
起租年限1年,最多租賃期為3年。年租金底價為:
--馬店路44-1號:3.969萬元/年;
--馬店路44-2號:3.4749萬元/年;
--馬店路44-3號:3.969萬元/年;
--馬店路44-4號:3.969萬元/年;
--馬店路44-5號:3.969萬元/年;
合同期內租金以中標價繳納。租賃期滿后,招租方將對該處房產對外公開招租。
三、房屋用途
該批房產為商業用房,承租人一旦競標成功必須符合國家及當地的相關規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房產使用方案施工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該房產承租人中標后只許本人使用,不得進行二次轉租。
四、對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的境內外企業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規定除外),均可參加租賃投標。
1.企業注冊資本金不低于1萬元,具有良好的法人資信。
2.無不良信用記錄,近3年沒有發生有一定社會影響的經濟糾紛。
3.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不良記錄,并提供相關的銀行資信證明。
4.經營范圍:鞋帽、品牌服飾、家電、化妝品、金銀珠寶首飾、藥品、文化、教育等相關產業,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經營項目。
五、付款方式
具體付款比例及時間在《房屋租賃合同》中另行約定。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為2024年11月21日8:00時起至2024年11月27日17:00時止。
七、承租人確認方式
本次房產承租人的確定,采取資格審查,有效最高報價者中標的方式確定。
(一)公告截止前意向承租方均可前往湖北省新華書店(集團)有限公司枝江市分公司房屋招租工作小組咨詢,申請投標,申請時必須書面提交經營項目范圍,攜帶有效的營業執照及復印件和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代理人需提供法人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
(二)招租公告截止后,競價開標前經資格審查合格,在湖北省新華書店(集團)有限公司枝江市分公司,按照招租公告約定的開標時間,意向承租人填寫《報價單》交出租方。競價開標時,意向承租人需攜帶公司印章或個人印章,在《報價單》簽字并蓋章確認。
分公司招租工作小組依據最高報價者得的原則,組織所有意向承租人以一次性報價的方式公開開標。出租方當場宣布最高應價,報價最高者為承租方。如果現場出現相同報價,則相同報價的意向承租人進行第二次報價,第二次報價的價格不能低于第一次的報價,且報價最小增幅為 500元。
最高應價者為確定承租人,承租人當場簽訂《應價確認書》,并簽字蓋章確認。
開標時間另行通知。
八、聯系方式
湖北省新華書店(集團)有限公司枝江市分公司房屋招租工作小組
聯系人:吳杰,電話:15571762585
湖北省新華書店(集團)有限公司枝江市分公司
2024年 11月20日